关于公布2015年青田县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
* 来源 : * 作者 : admin * 发表时间 : 2015-04-23 * 浏览 : 219
关于公布2015年青田县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
各乡镇、有关重点用能单位:
为推动全县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工作,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情况的监督管理,根据《浙江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》(浙经贸资源〔2001〕268号)有关规定,依据省、市重点用能单位发布文件和我县2014年企业能耗统计数据,对2015年县级以上重点用能单位名单进行重新公布。其中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000吨(含5000吨,等价值,下同)标准煤以上的9家重点用能单位为省级重点用能单位(浙经信资源〔2011〕262号公布);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3000吨到5000吨标准煤的8家重点用能单位为市级重点用能单位(丽经信资能〔2015〕39号公布);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1000吨标准煤(年用电量300万千瓦时)以上3000吨标准煤以下的25家用能单位为县级重点用能单位(名单见附件)。
各重点用能乡镇、企业要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机构,完善用能管理制度,配备能源管理人员,做好能源统计工作,及时如实准确报送有关报表,通过淘汰落后产能,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等方式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。
附:2015年青田县重点用能单位名单
2015年4月23日